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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河南省卫生厅紧急召开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座谈会,部署卫生部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省卫生厅副厅长周学山在座谈会上指出,夏季食品不安全因素增多,是事故多发季节,各级卫生部门要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职责,强化职责 快速应对 及时处置,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省卫生厅监督处、应急办,省监督所,省疾控中心有关负责人及全省18个省辖市主管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副局长,卫生监督科长、卫生监督机构有关负责人共计70人出席了座谈会。 周学山指出,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党和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高度关心。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可以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可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动和谐社会的构建进程。长期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制定了《河南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多次组织召开全省性的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近日还要召开全省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体现了对民生的关爱和重视。河南省卫生厅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事故应急响应、医疗救治、流行病调查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创造一个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作出贡献。 周学山强调,夏季是食品安全事故多发季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切实认识到身上担负的重任,全心全意排查事故隐患,全心全意创新工作措施,全心全意维护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环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职责范围、事故发生情况,启动不同等级的应急响应,会同有关部门快速有效处置,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指导基层开展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各级卫生监督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迅速查明事故原因,调查事故责任,督促有关部部门履行职责。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负责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网络直报。 周学山要求,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各地不仅要有详实的应对方案、完善的工作措施、创新的工作方法,还要及时上报,切实履行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职责。得到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反应,迅速查清事实,在2小时内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卫生行政部门确认事故级别后,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本级政府报告。同时,在事发后2小时内上报至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实行直报制度,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事发后2小时。对发生在学位、托幼机构、建筑工地、地区性或者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事故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凡由于不及时上报、漏报、瞒报造成事态扩大和不良影响的,要根据事故责任对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郭茂华处长分析了当前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对开展夏季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考和高考期间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务实、创造机遇、开拓进取,全力做好我省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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