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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意见解读——中医药地位和作用不可或缺 4月6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作用,涉及中医药内容有多处。究竟怎样理解这些问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司长许志仁对此予以解读。 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中西医并重的方针 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疾病预防控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中的作用。加强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和中医院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防治疑难疾病的联合攻关。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采取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 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采取扶持中医药发展政策,促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以完善医药卫生四大体系,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在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中,要按照中西药并重的原则,探索建立充分体现中药内容、符合中国特色的基本药物目录和制度措施。在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时,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参照国际经验,合理确定品种和数量。 在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中,探索发挥中医药“治未病”优势的途径和方法。 在推进公立中医医院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要研究公立中医医院的特殊性问题,探索建立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投入补偿机制、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机制、有利于中医药人员专心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分配机制和有利于中医人才成长的用人机制。 对中医院(民族医院)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倾斜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需要,逐步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整合现有的用于中医药发展的各类资金,统筹规划,集中财力,重点支持提供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建设、重点学科及重点专科发展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等。要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中央、省级财政对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国家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中医药事业。根据中医药资源配置需求,积极引进外资和国际组织项目资金,壮大中医药发展资源。 在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研究等方面力求新的突破 培育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 用3~5年的时间,建立农村中医药人才定向培养制度和农村中医执业医师制度,探索农村师承工作机制。通过业务培训、学历教育及师承等方式,培养和引进城乡基层中医药业务骨干和实用型人才,初步解决农村中医药人员问题,满足农村中医药服务需求。同时,开展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2009年底前完成2.5万名乡村医生的招生培训任务。 借鉴历史上师承教育的经验,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中医药师承教育模式;制定师承教育标准和相关政策措施,使中医药的各种学术流派、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经验,以及独特的技术、技能得以传承和发扬;落实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与专业学位相结合的具体政策,妥善解决依法取得执业资格的师承人员在职称评定和岗位聘用等方面的相关问题。 加快中医药立法工作 目前,中医药立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这是中医药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把中医药立法作为今年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来抓,如开展立法中重点难点问题的课题研究、立法调研,总结现有的制度建设和地方好的实践经验,进一步修改中医药法草案。同时,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建设和中医药监督工作。(记者 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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